|
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继续实施《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新技术推广应用管理办法(试行)》的通知各(市)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,成都市公园城市局,各相关单位: 经评估,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2年5月20日印发的《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新技术推广应用管理办法(试行)》(川建行规(2022)4号)继续施行,有效期至2026年6月20日。
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5月28日 |
|
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继续实施《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新技术推广应用管理办法(试行)》的通知各(市)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,成都市公园城市局,各相关单位: 经评估,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2年5月20日印发的《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新技术推广应用管理办法(试行)》(川建行规(2022)4号)继续施行,有效期至2026年6月20日。
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5月28日 |